安全文明实验实训室标准
安全文明实验实训室标准
1、 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安全,无事故。
2、 实验实训室无破损、无危漏隐患,门窗、玻璃、锁、搭扣完成无缺;实验台、凳、架无破损,符合规范。
3、 实验实训室通风、照明、控温、控湿等设施完好,电路、水、气管道布局合理规范。
4、 实验实训室有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备的措施,实验实训操作室、办公室、值班室分开,实验实训室不存放自行车和生活用品。
5、 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外;对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有严格的领用管理办法。
6、 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措施,噪音小于70分贝。
7、 仪器设备账、卡、物相符率达到100%,低值耐用品账、物相符率达到90%,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80%以上。
8、 仪器设备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要求管理规范。
室内布局合理,仪器、桌面、墙面、门窗及管道等无积灰与蛛网等杂物。
终审:信息学院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