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基地建设>详细内容

基地建设

教师职责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09 浏览次数: 【字体:

教师职责

1、  任课教师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编制实验实训授课计划(含实践教学工作计划),并报告分院教学办公室审批。

2、  实验实训中心按分院教学办审批后的实验实训计划,根据班级的人数及实践内容,统一安排。

3、  实验实训安排过程中发生冲突时,及时与相关教师沟通,协商解决,确保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

4、  计划外使用实验实训室进,任课教师需提前一周向分院教学办提出审请,批准后,分院教学办通知实验实训中心,以便及时准备。

5、  任课教师在开学第一天,应把本学期实践教学所用的软件及实验实训器材清单以表格形式告知实验实训中心,以便及时准备。

6、  任课教师提前5-10分钟到达实验实训室,办理有关仪器的借用及耗材的领取手续。在任课教师没到之前,学生不得擅自入内。

7、  任课教师在教学或实验实训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违纪现象必须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

8、  严禁学生在实验实训室打游戏、玩手机、吃零食、任课教师有责任维持好实验实训的教学秩序。

9、  任课教师应按时、准备、认真填写实验实训记录表。

10下课时要督促学生检查实验实训设备是否完好(如遇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实训中心),离开时应整理好实验实训器材并关好门窗及电源。

11、外聘教师同样做好以上工作。

终审:信息学院管理员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