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信息学院第三次 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金华市学生联合会章程》文件的相关规定,由院团委提议并报校团委研究决定,同意召开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信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定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并由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和主要议程
本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是: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的重托,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承担时代重任成长为栋梁之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的“浙江样板”贡献青春力量。
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学院党总支重要讲话;听取和审议信息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信息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
二、第三届学生委员会组成方案
第三届学生委员会设正式委员13名,其中主席团成员3名。委员会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差额比例多于应选名额的20%,即学生会委员候选人为17人。本次大会采取差额选举办法,推荐17名候选人,选举产生13人。
三、代表产生及组团
(一)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初定正式代表78名;
代表要求如下:
1、学生代表为我院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
3、具有正确的学习和工作态度,成绩良好;
4、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各类规章制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关心和支持学院的各项活动,广泛联系群众,并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代表产生办法如下:
1、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把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年级和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团学干部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并经民主选举产生;
2、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各团支部为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报院党总支同意后,按20%的差额提交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正式代表;
3、筹委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本阶段工作须在2022年5月8日前完成。
四、候选人产生条件及办法:
(一)产生条件
1、候选人为我院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4、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性和积极性,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热爱集体,组织性、纪律性强,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能力;
6、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为同学所信任,并且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产生办法
学生委员会候选人由各团支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推荐,本着公正、公开、公平、民主、自愿的原则,由院党总支、院团委联合审查,报学校团委批准。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要求在5月11日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
1、全院各级学生组织及要在各级团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规定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
2、选举工作,要按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选举单位在代表产生后将填好的代表名册(见附件3)、委员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4),如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院团委请示。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会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履行民主程序。工作中要主动争取所在党总支的领导和支持,如遇到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院团委联系(联系电话:86668842)。
附件:
1.信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报批汇总表
2.信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信息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
4.信息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候选人简介
5.信息学院第三次生生代表大会班级学生代表推荐会议记录表
6.信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班级学生代表推荐选票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信息学院学生会
2022年 5月3日